新聞中心
News center
2022-03-30
來源:析法札記
本文脈絡
一、資金
二、不動產
三、動產
四、知識產權
五、股權或其他收益權
六、特殊資質
七、可依法撤銷或無效處分行為
八、共有人查詢
九、懸賞公告
一、資金
1、存款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向人民銀行賬戶管理中心查詢債務人在銀行的開戶信息;
2、申請法院向工商、稅務、海關等行政部門查詢相關賬號信息;
3、申請法院向為債務人提供會計、審計、評估等服務的中介機構調取工作底稿,查詢是否存在銀行賬號;
4、申請法院向與債務人發生經濟業務往來的企業、個人調取賬號信息,如供應商、供水、供暖、供電公司、物業公司等;
5、通過銀行貸前材料查找債務人賬號,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流水憑證、票據、合同、收據等材料。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凍結上述賬戶,扣劃資金。
2、工資、離退休金
線索來源:
通過貸款資料或者債務人干系人了解債務人工作單位信息及收入來源。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向債務人單位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該筆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為債務人留存必要的生活費用。
3、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調取債務人存款,核實是否有銀行承兌匯票,核查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2、核查債務人上下游客戶因業務往來是否發生過銀行承兌匯票。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對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采取凍結措施,但不得扣劃。如果金融機構已對匯票承兌或者已對外付款,根據金融機構的申請,法院將解除對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相應部分的凍結措施。在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已喪失保證金功能時,法院即可依法采取扣劃措施。
4、信用證開證保證金
線索來源:
申請法院向銀行查詢債務人信用證開立情況,核查信用證開證保證金賬戶存款。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采取凍結措施,但不得扣劃。
對于確系信用證開證保證金的,此時不能采取扣劃措施;如果開證銀行履行了對外支付義務,根據該銀行的申請,人民法院需立即解除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相應部分的凍結措施;如果申請開證人提供的開證保證金是外匯,當事人又舉證證明信用證的受益人提供的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時,人民法院需立即解除凍結措施。
如果銀行因信用證無效、過期,或者因單證不符而拒付信用證款項并且免除了對外支付義務,以及在正常付出了信用證款項并從信用證開證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額后尚有剩余,即在信用證開證保證金賬戶存款已喪失保證金功能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劃措施。
5、結算擔保金
線索來源:
相應期貨交易所網站查詢會員信息,在確定會員身份后,申請法院向期貨交易所查詢結算擔保金賬戶。
處置盤活思路:
如債務人為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債權人不能請求凍結、劃撥期貨交易所向其結算會員依法收取的結算擔保金,但是有證據證明結算會員在結算擔保金專用賬戶中有超過交易所要求的結算擔保金數額部分的,結算會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不能提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超出部分的資金。
6、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線索來源:
1、通過債務人財報或債務人干系人了解債務人證券投資情況;
2、申請法院向相應證券公司查詢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處置盤活思路:
向法院申請凍結、扣劃債務人在證券公司開設的資金賬戶中的資金。
7、其他保證金
線索來源:
通過審查債務人財報、審計報告、業務往來等文件查詢是否存在對外預存保證金的情形,如融資保證金、質保金等。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凍結相應保證金賬戶,待保證金擔保屬性消失后或者調查發現保證金賬戶是否有其他資金來往而失去保證金功能,進而扣劃保證金。
8、出口退稅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調取債務人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材料,核查債務人是否有出口退稅收入;
2、申請法院在國稅局出口退稅部門調取債務人出口退稅情況,及出口退稅賬戶。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凍結、扣劃債務人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
9、支付寶、微信等電子賬戶
線索來源:
1、通過債務人業務經營信息及干系人處了解債務人名下的淘寶網店信息、支付寶賬戶、微信支付賬戶等電子賬戶。
2、申請法院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支付寶賬戶、微信支付賬戶。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凍結債務人支付寶、微信等電子賬戶,關閉“余額支付”和“提現”功能,劃扣資金。
二、不動產
1、土地
線索來源:
1、通過國土資源局、行政大廳窗口、住建委等土地登記及檔案管理部門查詢債務人名下土地信息;
2、通過上述部門網站查詢土地招拍掛信息;
3、通過債務人涉訴信息查詢顯示在債務人名下或被法院生效判決強制執行至其名下的土地;
4、通過工商登記信息查詢注冊地、經營場所顯示土地為債務人所有;
5、現場走訪實際辦公地址,了解辦公地址土地權屬。
處置盤活思路:
1、申請法院財產保全,與債務人協商處置變現,必要時申請強制執行;
2、如土地處于對外出租狀態,申請法院執行租金。
2、房產(含廠房)
線索來源:
1、通過房管局、房產交易中心、住建委等房產登記機關查詢債務人名下房產登記情況,現一般均需要明確的房產信息才可查詢,不支持以人查房;
2、通過債務人涉訴信息查詢顯示債務人名下或被法院強制執行取得的房產;
3、結合工商登記信息注冊地、實際辦公地現場走訪,了解債務人所使用房屋權屬;
4、通過政府公開渠道查詢房產權屬的文件;
處置盤活思路:
1、申請法院財產保全,與債務人協商處置變現,必要時申請強制執行;
2、如房產處于對外出租狀態,申請法院執行租金。
三、動產
1、交通工具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向車管所、船舶海事局、民航局等權屬登記部門查詢債務人名下車輛、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情況;
2、通過涉訴信息查詢與債務人相關的機動車、船舶、飛機等權屬糾紛;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財產保全,與債務人協商處置變現,必要時申請強制執行。
2、存貨、原材料、機器設備等生產經營性財產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調取債務人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財務信息載體報告,查詢是否存在價值較大的存貨、原材料、設備等生產經營性財產;
2、現場查勘、訪談債務人員工是否存在上述經營性資產。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扣押上述經營性資產,與債務人協商,并推進評估、拍賣、變賣上述資產。
四、知識產權
線索來源:
1、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查詢債務人的商標、專利權,同時可結合企查查、天眼查等企業信息查詢工具;
2、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官網查詢債務人的著作權、版權;
3、通過涉訴信息查詢債務人因知識產權受到損害要求第三人賠償的生效判決。
處置盤活思路:
1、申請法院對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進行保全并申請強制執行,其中對注冊商標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相同和近似的商標可一并申請進行評估、拍賣、變賣;
2、如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已經被許可使用并有費用收取的,可申請法院凍結許可費用的支付;
3、對債務人被第三人侵害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已被法院判決賠償并已經生效的,可依法申請法院截留賠償款。
五、收益權
1、股權
線索來源:
1、通過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查詢債務人對外投資情況;
2、通過相關干系人了解債務人匿名投資情況及投資文件(如股權代持);
處置盤活思路:
1、申請法院凍結債務人名下的股權及其他投資權益,并申請強制執行;
2、申請法院凍結股權及其他投資權益對應的股息或紅利等,禁止有關企業向債務人支付,到期后由法院直接提取。
2、到期債權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調取債務人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財務信息載體報告,查詢對應應收賬款明細;
2、通過債務人涉訴信息查詢對外有到期債權的已生效判決或執行信息;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凍結到期債權,并通知該到期債權債務人向債權受讓人履行;如到期債權已由債務人申請執行的,申請法院扣留相應的執行款物。
3、保險理賠款
線索來源:
1、通過債務人干系人處了解債務人投保的財產保險出現的尚未賠付完畢的理賠事宜;
2、通過涉訴信息查詢債務人因財產保險理賠糾紛起訴保險公司的案件;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向保險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債權受讓人。
4、信托財產及其他投資收益
線索來源:
1、申請法院調取債務人銀行流水,核查是否有信托收益及其他理財收益進賬;
2、債務人干系人處獲取債務人有信托投資及其他理財投資事宜。
處置盤活思路:
申請法院對債務人信托及其他理財收益賬戶進行凍結,劃扣收益。
六、特殊資質
線索來源:
根據債務人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及干系人了解債務人的所屬行業及主營業務,通過相關主管機關網站及企查查、天眼查等企業信息查詢工具查詢債務人有無特殊生產資質及許可證。
處置盤活思路:
尋找行業相關投資人,進行債轉股、債務重組等方式控制企業實現投資回報。
七、可依法撤銷或無效財產
處分行為
線索來源:
查詢債務人土地、房產、交通工具等是否有流轉情形,如有核查交易對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高買低賣情形,是否存在放棄到期債權、未到期債權、債權擔保、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等情形。如果涉及破產,核查是否有《破產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規定可撤銷的情形。
處置盤活思路:
在法律規定撤銷行權期限內行使撤銷權。
八、共有人財產
線索來源:
1、通過貸款材料及債務人干系人渠道了解債務人配偶、父母、子女等潛在共有人名下財產;
2、根據可能共有人身份信息查詢對外投資、涉訴財產等;
3、申請法院調查可能共有人資產信息。
處置盤活思路:
分析共有人財產是否存在債務人份額,如配偶資產是否屬于婚后共同財產,如屬于申請法院查封相關財產,推進析產程序。
九、懸賞公告
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借助債務人干系人及社會力量查找債務人財產線索。
聲明:本文轉載自析法札記,文章內容如涉及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