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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近日,《河北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方案》中明確提出:
建立數字化碳管理體系。加強信息技術在能源消費與碳排放等領域的開發部署。推動重點用能設備上云上平臺,形成感知、監測、預警、應急等能力,提升碳排放的數字化管理、網絡化協同、智能化管控水平,強化碳資產管理能力。促進企業構建碳排放數據計量、監測、分析體系。打造重點行業碳達峰碳中和公共服務平臺,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礎數據庫。加強對重點產品產能產量監測預警,提高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保障能力。
實施“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統籌共享低碳基礎數據和工業大數據資源,為生產流程再造、跨行業耦合、跨區域協同、跨領域配給等提供數據支撐。利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加快企業節能降碳數字化改造,提升企業能耗管理水平。聚焦能源管理、節能降碳等典型場景,培育標準化的“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解決方案和工業APP,助力行業和區域綠色化轉型。加快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培育一批綠色數據中心。
原文如下:
河北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工業是我省節能降碳的重點領域,也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快工業綠色低碳轉型,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我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省政府《河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等3部委《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實施制造強省戰略,堅持系統觀念,科學處理工業發展與減排、整體與局部、短期與中長期、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以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為引領,以科技創新為根本動力,以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為抓手,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生產方式,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動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產融結合,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健全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加快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節能降碳步伐,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為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統籌推進,安全降碳。堅持先立后破,立足各地能源資源稟賦,在保持制造業比重基本穩定、確保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滿足合理消費需求的同時,科學把握節奏,加強分類施策,避免“一刀切”和“運動式”降碳,穩妥有序推動重點行業節能減碳,實現梯次有序達峰。效率優先,源頭減碳。堅持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優化工業能源和原料結構,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加強產業間耦合鏈接,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從源頭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創新發展,數字賦能。堅持把創新作為第一驅動力,著力推進重大低碳技術裝備工藝攻關和推廣,強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綠色低碳領域的創新應用,以數字化智能化賦能綠色化,培育壯大綠色低碳新動能。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以碳減排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碳達峰工作,以高質量的綠色產品服務供給,為全社會碳達峰提供有力支撐。
(三)總體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優化取得積極進展,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建成一批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研發、示范、推廣一批減排效果顯著的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工藝裝備產品,筑牢工業領域碳達峰基礎。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6.5%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會下降幅度,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布局進一步優化,工業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持續下降,努力達峰削峰,在實現工業領域碳達峰的基礎上強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綠色、循環、低碳為重要特征的現代工業體系。確保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達峰。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優化產業結構。
把優化產業結構作為源頭把控的重要措施,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1.構建綠色低碳產業布局。強化碳減排對產業發展的引領作用,因地制宜推進石化等重化工業產能向沿海臨港地區適度聚集,推進省內鋼鐵企業布局調整、改造升級。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業兼并重組。推動企業進區入園,加快推進工業企業集聚集約發展。促進化工園區規范提升,推進化工生產企業向化工園區轉移,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排放,提高化工產業集約集聚水平。加快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積極推動以產業鏈為紐帶、產業資源要素集聚的產業集群建設,培育一批低碳轉型效果明顯的先進制造業集群。聚焦重點縣域特色產業集群,緊緊圍繞綠色轉型發展路徑,加快特色向特長轉變、集聚向集約轉變、規模優勢向能力優勢轉變。與京津在生態共建共享、環境聯防聯治方面持續深化合作,促進京津冀節能減排協同增效,圍繞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建立能耗和減排分擔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堅決遏制盲目無序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禁建設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嚴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準入關,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嚴格項目審批、備案和核準。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要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要按照規劃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標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重點行業產能規模。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落實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業產能置換政策,加強重點行業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窗口指導,嚴禁新增產能。完善以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為主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持續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產業低碳協同示范。強化鋼鐵、石化化工、建材、紡織等行業耦合發展,推動產業循環鏈接,實施煤氣熱電多聯供、鋼焦化多聯產、煉化一體化。加強產業鏈跨地區協同布局,減少中間產品物流量。鼓勵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行業間企業開展協同降碳行動,構建企業首尾相連、互為供需、互聯互通的產業鏈。建設一批“產業協同”、“以化固碳”示范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培育發展綠色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儲能、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綠色新興產業,帶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重點發展新型顯示、集成電路、現代通信、人工智能、大數據與物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衛星導航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釀造食品、生物食品添加劑和配料、生物健康食品、生物技術藥物、高端化學藥、優質中藥、生物能源、生物基新材料、生物環保等生物技術產業;高效光伏設備、先進風電設備、智能電網裝備、高效儲能裝備、氫能裝備等新能源產業;先進金屬材料、碳基新材料、電子信息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綠色化工新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產業;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儲氫、儲熱等儲能產業;動力電池、核心關鍵零部件、氫能重卡、氫能商務車、電動汽車整車制造等新能源汽車產業;高效節能節水、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復、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資源循環利用等節能環保產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節能降碳力度。
把節能提效作為滿足能源消費增長的最優先來源,著力優化工業用能結構、提升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重點產品能效水平,推進能源節約高效利用。
1.優化工業用能結構。合理控制工業領域化石能源消費,推動鋼鐵、建材、焦化等行業煤炭減量替代,促進煤炭分質分級高效清潔利用。有序引導天然氣綠色消費,在氣源充足的前提下,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推進氫能制儲輸運銷用全鏈條發展。鼓勵企業、園區就近利用清潔能源,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光伏+儲能”等自備電廠、自備電源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工業用能電氣化。拓寬電能替代領域,在鑄造、玻璃、陶瓷等重點行業推廣電鍋爐、電窯爐、電加熱等技術,開展高溫熱泵、大功率電熱儲能鍋爐、低溫吸收式制冷機等電能替代,擴大電氣化終端用能設備使用比例。重點對工業生產過程1000℃以下中低溫熱源進行電氣化改造。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示范企業和園區創建,示范推廣應用相關技術產品,提升消納綠色電力比例,優化電力資源配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增強源網荷儲協調互動,引導企業、園區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多元儲能、高效熱泵、余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體化系統開發運行,推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促進就近大規模高比例消納可再生能源。加強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因地制宜推廣園區集中供熱、能源供應中樞等新業態。加快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實施變壓器、電機等能效提升計劃,推動工業窯爐、鍋爐、壓縮機、風機、泵等重點用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升級。重點推廣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特大功率高壓變頻變壓器、三角形立體卷鐵芯結構變壓器、可控熱管式節能熱處理爐、變頻無極變速風機、磁懸浮離心風機等新型節能設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工業節能管理。健全重點行業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開展工業專項節能監察,制定節能監察工作計劃,聚焦重點企業、重點用能設備,加強節能法律法規、強制性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用能行為,跟蹤督促、整改落實。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開展跨區域交叉執法、跨級聯動執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實施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全面實施節能診斷和能源審計,鼓勵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實施改造。發揮國有企業引領作用,帶頭開展節能自愿承諾。以高耗能行業為重點,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節能診斷服務,培育一批節能診斷服務機構,遴選獎勵一批優秀節能診斷報告,到2030年,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重點企業實現節能診斷全覆蓋。探索建立省級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遴選發布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積極爭創國家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綠色制造步伐。
完善綠色制造體系,深入推進清潔生產,打造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綠色低碳供應鏈,通過典型示范帶動生產模式綠色轉型。
1.創建一批綠色低碳工廠。以鋼鐵、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培育綠色工廠,開展綠色制造技術創新及集成應用。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對第三方評價機構監督管理,探索分類星級評價管理,強化評估效果應用,對綠色工廠實施有進有出的動態化管理,鼓勵綠色工廠企業編制綠色低碳發展年度報告。引導綠色工廠進一步提標改造,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創建一批“超級能效”和“零碳”工廠。到2030年,累計創建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1000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一批綠色低碳供應鏈。支持汽車、機械、電子、紡織、通信等行業龍頭企業,在供應鏈整合、創新低碳管理等關鍵領域發揮引領作用,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產品設計、原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回收處理的全過程,推動供應鏈全鏈條綠色低碳發展。鼓勵“一鏈一策”制定低碳發展方案,發布核心供應商碳減排成效報告。鼓勵有條件的工業企業加快鐵路專用線和管道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優化大宗貨物運輸方式和廠內物流運輸結構。(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打造一批綠色低碳工業園區。通過“橫向耦合、縱向延伸”,構建園區內綠色低碳產業鏈條,促進園區內企業采用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生產模式,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水廢氣廢液資源化利用,實施園區“綠電倍增”工程。到2025年,通過已創建的綠色工業園區實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碳達峰優秀典型經驗和案例。到2030年,累計創建省級及以上綠色園區30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促進中小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優化中小企業資源配置和生產模式,探索開展綠色低碳發展評價,引導中小企業提升碳減排能力。實施中小企業綠色發展促進工程,開展中小企業節能診斷服務,在低碳產品開發、低碳技術創新等領域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創新低碳服務模式,面向中小企業培育優秀低碳環保服務機構,助推企業增強綠色制造能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全面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在鋼鐵等重點行業深入開展環保績效全面創A,引領全省工業企業深度減排、綠色轉型。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推動鋼鐵、石化化工、建材、家具、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等行業企業實施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結果作為差異化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重要依據。(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發展循環經濟。
把資源高效循環利用作為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途徑,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鼓勵和支持企業改變傳統的物質單向流動工業生產模式,發展物質可逆循環、多向轉化、多級利用、無廢物排放的生產模式。
1.推動低碳原料替代。在保證水泥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推廣高固廢摻量的低碳水泥生產技術,引導水泥企業提高電石渣、赤泥、鋼渣等含鈣資源替代石灰石比重。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衍生可燃物。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備氫,優化煤化工、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結構支持發展生物質化工,推動石化原料多元化。鼓勵依法依規進口再生原料,提高再生資源供給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深入開展廢鋼、廢塑料、廢輪胎、廢舊動力蓄電池、廢紙等行業再生資源規范管理,鼓勵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公布碳足跡,選樹一批標桿企業。延伸再生資源精深加工產業鏈條,促進鋼鐵、銅、鋁、鉛、鋅、鎳、鈷、鋰、鎢等高效再生循環利用。研究退役光伏組件、廢棄風電葉片等資源化利用的技術路線和實施路徑。圍繞電器電子、汽車等產品,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培育一批兼具貯存、拆解、檢測、分選、材料加工、物流等功能的大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區域綜合服務中心站,打造一批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產業基地和骨干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深入推動承德、唐山等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高質量發展,開展京津冀工業固廢產業對接活動,建設固廢機制砂石骨料、預制混凝土結構件、全固廢膠凝材料等建筑供應基地,為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雄安新區建設提供保障,加快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協同轉型升級。支持尾礦、粉煤灰、煤矸石等工業固廢規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快全固廢膠凝材料、全固廢綠色混凝土等技術研發推廣。深化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評價,促進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規范化、綠色化、規模化發展。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的落地兌現。推動固廢在園區內、廠區內協同循環利用,提高固廢就地資源化效率,創建一批“無廢工業園區”、“無廢企業(工廠)”。開展省級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范,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利用處置率達到95%,到2030年,綜合利用處置率進一步提高。(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再制造產業發展。加快發展河間京津冀國家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遷西機電再制造產業園、曹妃甸工業區等一批產業示范園區,做大做強以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文辦設備、通訊設備、盾構機、稀土永磁電機等為代表的再制造產業。建設再制造技術創新平臺,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特種材料、無損檢測等關鍵共性再制造技術創新與產業化應用。鼓勵專業化再制造服務公司與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面向交通、鋼鐵、石化化工等行業機電設備維護升級需要,培育再制造解決方案供應商。開展機電等再制造產品認定,加強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探索實施自愿認證和自我聲明結合的產品合格評定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低碳技術變革。
把創新作為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實現工業“雙碳目標”的第一動力,堅定不移加大低碳技術、工藝、裝備的創新突破和改造利用,以綠色低碳技術變革推動實現產業變革。
1.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開展低碳前沿技術研究,探索實施低碳零碳工業流程再造和氫冶金。布局“減碳去碳”基礎零部件、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低碳顛覆性技術研究,突破推廣一批高效儲能、能源電子、氫能、碳捕集利用封存、溫和條件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工業低溫廢熱能源化再生利用等關鍵核心技術。推動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協作、上下游協同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創新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發布工業重大低碳技術目錄,組織制定技術推廣方案和供需對接指南,促進先進適用的工業低碳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推廣應用。以水泥、鋼鐵、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關鍵技術,推進生產制造工藝革新和設備改造,減少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探索建立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新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重點行業升級改造示范。聚焦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機械、輕工等行業,實施生產工藝深度脫碳、原燃料替代、工業流程再造、電氣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與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技術示范工程。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產業鏈“鏈主”企業發揮引領作用,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行業方案和技術經驗。圍繞鋼鐵、建材、石化化工、造紙、醫藥等重點行業,聚焦優化用能結構、優化原料結構、節能改造、減碳降碳、節水、循環利用和再制造等重點方向,實施一批應用先進技術裝備的綠色低碳示范項目,以示范帶動重點行業綠色發展。到2030年,選樹支持200個左右綠色低碳示范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大行動
(一)重點行業達峰行動。
聚焦重點行業,厘清降碳路徑,制定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研究消費品、裝備制造、電子等行業低碳發展路線圖,分業施策、持續推進,降低碳排放強度,控制碳排放量。
1.鋼鐵。嚴格落實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審查等相關規定,切實控制鋼鐵產能。強化產業協同,構建清潔能源與鋼鐵產業共同體。鼓勵適度穩步提高鋼鐵先進電爐短流程發展。推進低碳煉鐵技術示范推廣。優化產品結構,提高高強高韌、耐蝕耐候、節材節能等低碳產品應用比例。提高廢鋼資源保障能力,打造回收、加工、配送、流通體系,提升廢鋼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廢鋼鐵加工準入企業年加工能力超過2200萬噸,電爐煉鋼占比達到5%-10%。到2030年,富氫碳循環高爐冶煉、氫基豎爐直接還原鐵、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術取得突破應用,電爐煉鋼占比達到15%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材。嚴格執行水泥、平板玻璃產能置換政策,依法依規推動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不達標產能加快退出。加快全氧、富氧、電熔等工業窯爐節能降耗技術應用,推廣水泥高效篦冷機、高效節能粉磨、低阻旋風預熱器、高效節能風機、浮法玻璃一窯多線、陶瓷干法制粉等節能降碳裝備。到2025年,水泥熟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水平穩中有降。到2030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突破玻璃熔窯窯外預熱、窯爐氫能煅燒等低碳技術,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業改造建設一批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綠色低碳生產線,實現窯爐碳捕集利用封存技術產業化示范。(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石化化工。增強天然氣、乙烷、丙烷等原料供應能力,提高低碳原料比重。推廣應用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新一代離子膜電解槽等技術裝備。開發可再生能源制取高值化學品技術。到2025年,“減油增化”取得積極進展,新建煉化一體化項目成品油產量占原油加工量比例降至40%以下,加快部署大規模碳捕集利用封存產業化示范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消費品。造紙行業建立農林生物質剩余物回收儲運體系,研發利用生物質替代化石能源技術,推廣低能耗蒸煮、氧脫木素、寬壓區壓榨、污泥余熱干燥等低碳技術裝備。紡織行業發展化學纖維智能化高效柔性制備技術,推廣低能耗印染裝備,支持企業應用低溫印染、小浴比染色、針織物連續印染等先進工藝。加快推動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到2025年,差別化高品質綠色纖維產量和比重大幅提升,低溫、短流程印染低能耗技術、能源循環利用技術明顯提高。(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裝備制造。圍繞電力裝備、石化通用裝備、重型機械、汽車、船舶、航空等領域綠色低碳需求,聚焦重點工序,加強先進鑄造、鍛壓、焊接與熱處理等基礎制造工藝與新技術融合發展,實施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加快推廣抗疲勞制造、輕量化制造等節能節材工藝。研究制定電力裝備及技術綠色低碳發展路線圖。到2025年,一體化壓鑄成形、無模鑄造、超高強鋼熱成形、精密冷鍛、異質材料焊接、輕質高強合金輕量化、激光熱處理等先進近凈成形工藝技術實現產業化應用。到2030年,創新研發一批先進綠色制造技術,大幅降低生產能耗。(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電子。強化行業集聚和低碳發展,進一步降低非電能源的應用比例。以電子材料、元器件、典型電子整機產品為重點,大力推進單晶硅、電極箔、磁性材料、鋰電材料、電子陶瓷、電子玻璃、光纖及光纖預制棒等生產工藝的改進。加快推廣先進拉晶技術、節能光纖預制及拉絲技術、印制電路板清潔生產技術等研發和產業化應用。到2025年,連續拉晶技術應用范圍95%以上,鋰電材料、光纖行業非電能源占比分別在7%、2%以下。到2030年,電子材料、電子整機產品制造能耗顯著下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綠色低碳產品供給提升行動。
打造綠色低碳產品供給體系,增強高質量產品供給能力,發揮綠色低碳產品在碳達峰工作中的促進作用,助力全社會達峰。
1.構建綠色低碳產品開發推廣機制。推行工業產品綠色設計,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探索開展綠碳產品核算,鼓勵企業公布碳足跡。以降碳產品方法學為指導,鼓勵制造業開發降碳產品。聚焦消費者關注度高的工業產品,組織行業龍頭骨干企業,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目標,鼓勵企業采用自我聲明或自愿性認證方式,發布綠色低碳產品名單。到2025年,創建一批生態(綠色)設計示范企業,開發推廣一批綠色低碳產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能源生產領域綠色低碳產品供給。推動光伏、新型儲能、重點終端應用、關鍵信息技術產品協同創新。推進先進太陽能電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產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低成本、高效率光伏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積極開展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持續推動陸上風電機組穩步發展,加快大功率固定式海上風電機組和漂浮式海上風電機組研制,開展高空風電機組預研。重點攻克變流器、主軸承、聯軸器、電控系統及核心元器件,完善風電裝備產業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交通運輸領域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大力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強化整車集成技術創新,提高新能源汽車產業集中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車、郵政快遞、環衛、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車個人消費比例。開展電動重卡、氫燃料汽車研發及示范應用。加快充電樁建設及換電模式創新,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網絡體系。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力爭達到40%左右,乘用車和商用車新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分別比2020年下降25%和20%以上。大力發展綠色智能船舶,加強船用混合動力、LNG動力、電池動力、氨燃料、氫燃料等低碳清潔能源裝備研發,推動內河、沿海老舊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綠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應用。推動我省民機綠色化發展,積極發展電動飛機等新能源航空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北海事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大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將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墻體材料等產品碳排放指標納入綠色建材標準體系,加快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推廣應用,擴大綠色建材產品供給。推廣節能玻璃、新型隔熱保溫材料、新型墻體材料,推動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促進綠色建材與綠色建筑協同發展。推動高效節能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以及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設備在建筑領域的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數字賦能工業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把數字化作為促進工業低碳發展的重要手段,加快數字化低碳解決方案推廣應用,打造數字化協同的綠色供應鏈產業鏈,推動數字賦能工業綠色轉型。
1.推動數字賦能綠色制造。利用大數據、第五代移動通信(5G)、工業互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對工藝流程和設備進行綠色低碳升級改造。深入實施智能制造,持續推動工藝革新、裝備升級、管理優化和生產過程智能化。在鋼鐵、建材、石化化工、醫藥等行業加強全流程精細化管理,開展綠色用能監測評價,持續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設力度。在汽車、機械、電子、船舶、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行業打造數字化協同的綠色供應鏈。在家電、家居、紡織、食品等行業發揮信息技術在個性化定制、柔性生產、產品溯源等方面優勢,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綠色低碳技術軟件化封裝。開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評估,組織申報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數字化碳管理體系。加強信息技術在能源消費與碳排放等領域的開發部署。推動重點用能設備上云上平臺,形成感知、監測、預警、應急等能力,提升碳排放的數字化管理、網絡化協同、智能化管控水平,強化碳資產管理能力。促進企業構建碳排放數據計量、監測、分析體系。打造重點行業碳達峰碳中和公共服務平臺,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礎數據庫。加強對重點產品產能產量監測預警,提高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鼓勵電信企業、信息服務企業和工業企業加強產業合作和供需對接,發揮信息基礎設施綠色賦能作用。統籌共享低碳基礎數據和工業大數據資源,為生產流程再造、跨行業耦合、跨區域協同、跨領域配給等提供數據支撐。利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加快企業節能降碳數字化改造,提升企業能耗管理水平。聚焦能源管理、節能降碳等典型場景,培育標準化的“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解決方案和工業APP,助力行業和區域綠色化轉型。加快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培育一批綠色數據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保障
(一)強化標準支撐。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建立健全工業領域碳達峰標準,充分發揮企業在標準制定中的作用,鼓勵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促進綠色制造提標升級。鼓勵企業、社會團體等圍繞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強化標準實施,推進標準實施效果評價,完善標準采信機制。開展工業領域關鍵計量測試和技術研究,逐步建立健全碳計量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財稅扶持。貫徹落實國家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綠色節能產品納入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范圍。推進節能低碳、工業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裝備應用示范項目。落實可再生能源有關政策。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技術裝備、綠色材料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市場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用能權、電力交易等市場建設。研究重點行業排放基準,科學制定工業企業碳排放配額。積極參與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推動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市場價格機制等方面體現優先地位。打通綠電認購、交易、使用綠色通道。貫徹落實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強化綠色低碳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加快培育重點行業碳排放咨詢、檢測、評價機構,探索碳減排咨詢設計、減碳量核證、碳交易經紀、碳金融等“一攬子”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發展綠色金融。建立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和項目庫,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利用綠色信貸加快制造業綠色低碳改造,在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支持一批低碳技改項目。推動金融機構完善綠色授信制度,開發以碳排放權、排污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特許經營收費權等為抵押品的綠色信貸產品,加大對綠色制造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引導具備資質的大型企業發行綠色企業債券、綠色公司債券和綠色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向綠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審慎穩妥推動在綠色工業園區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河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降碳產品價值轉化。支持降碳產品開發,推進降碳產品實現形式多元化,提高生態系統固碳能力。以降碳產品方法學為指導,加快全省降碳產品開發、申報、登記等工作。開展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科學確定新改擴建項目碳排放量,核定現有鋼鐵企業年度碳排放總量,引導鋼鐵、焦化項目和超出核定總量的鋼鐵企業購買降碳產品,逐步向其他行業拓展。培育壯大我省降碳產品開發機構和第三方審核機構,積極培樹降碳產品價值實現典型。(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開放合作。對標國際標準,加強對鋼鐵、建材等重點領域的碳排放數據的匯聚、整合、呈現、分析和應用,積極與國際碳市場對接,深度參與全球工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化與“一帶一路”國家在綠色技術、綠色工藝、綠色裝備等方面的合作。鼓勵綠色低碳相關企業服務和產品“走出去”,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積極推進京津冀產業協同和承接非首都功能轉移。聚焦京津冀大氣綜合治理、工業節水、尾礦綜合利用、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等重點領域,推動京津冀區域綠色制造產業互聯、政策互通、資源共享、平臺共建、場景共用,構建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京津冀制造業綠色發展生態圈。定期組織京津冀區域綠色產業對接活動,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各種技術交流活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貫徹落實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碳達峰相關工作的整體部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加強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金融、統計等部門間協同,形成政策合力,及時調度各地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進展。(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責任落實。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各市結合本地區工業發展實際,按照本方案編制本地區相關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達峰路徑,加大對工業綠色低碳轉型支持力度,切實做好本地區工業碳達峰工作,有關落實情況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國有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方案,落實任務舉措,開展重大技術示范,發揮引領作用。中小企業要提高環境意識,加強碳減排信息公開,積極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建立工業領域碳達峰考核機制,組織開展年度考核評估,對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施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營造濃厚氛圍。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科研院所、標準化組織、產業聯盟等機構的作用,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碳達峰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宣貫活動。加大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低碳相關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完善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充分發揮綠色制造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舉辦案例發布、供需對接、技術推廣、經驗交流、業務培訓等活動,分享綠色發展工作模式和管理成效,增強企業綠色制造行動自覺,形成綠色發展良好氛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廣播電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