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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原標題:銀監會:銀行股東參與化解不良可能涉及關聯交易、道德風險
8月8日,銀監會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建議在其官網上予以答復并公告。
不良資產證券化、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等不良資產處置備受各界關注。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報道在今年“兩會期間”,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繼續受到“兩會”代表的關注,其中呆賬核銷稅前抵扣等尤受關注曾有過報道。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包括重組、轉讓、追償、核銷等手段,不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是正在試點的兩項新途徑。
不良ABS新增第二批12家試點
隨著不良資產證券化(簡稱“不良ABS”)試點的重啟,銀監會會同人民銀行穩步擴大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機構范圍,在堅持首批6家試點機構選擇標準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銀行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經驗、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等多種因素,又選擇12家銀行作為第二批試點機構,包含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等機構類型。
目前,已有18家銀行可以參與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截至2017年4月末,首批6家試點銀行均已發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合計163億元,累計處置不良資產542億元,基礎資產涉及對公貸款、小微企業貸款、個人消費類貸款等主要資產類型,有效拓寬了不良資產處置渠道。
目前,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和資產管理公司均可投資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
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擴圍300家
對于不良資產處置的另一途徑——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銀監會表示,2017年2月,銀監會將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銀行范圍進一步擴大至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目前,合計超過300家銀行獲得試點資格。
2016年4月,銀監會印發《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辦發〔2016〕82號),將信貸資產受益權轉讓業務范圍從正常信貸資產受益權擴大至不良資產受益權,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正式啟動。首批試點機構共50家,涵蓋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8月,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發布了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的兩項細則,即《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規則(試行)》和《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信息披露細則(試行)》,對不良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作出細化規定。
39家地方AMC可以債務重組、對外轉讓等處置不良
對著地方MAC擴圍,截至2017年4月30日,銀監會已公布共計39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批量處置受讓主體范圍已明顯得到擴大。
2016年,銀監會印發《關于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銀監辦便函〔2016〕1738號),允許確有意愿的省級人民政府增設一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允許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債務重組、對外轉讓等方式處置不良資產,推動其更好參與不良資產處置。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表示,關于允許銀行股東參與化解不良資產的建議,由于該類處置模式可能涉及關聯交易、道德風險等問題,仍需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予以進一步研究。
銀監會數據顯示,近三年來,商業銀行用撥備核銷以及其他手段處置了約2萬億元不良貸款。2017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58萬億元,不良貸款率1.74%,比上季末下降0.0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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